宁夏面积虽小,但农业优势却十分突出,素有“天下黄河富宁夏”之说,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宁夏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的主要做法有:
在机构设置上,按照精干、统一、效能的原则,重新明确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农业经济的比重测算编制数,政府对承担公益性职能的费用全额“埋单”。
在用人机制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竞争流动机制,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和全员聘用制。今后,凡从事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公益性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须从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农技人员中聘用,聘用期3年。为严把用人关,实行区、县两级专家委员会认定制度,执业资格认证及人员聘用要由专家委员会最终认定。改革之后,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中专业农技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乡级人员不得低于全县总编制数的2/3。在考核方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健全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不考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再继续聘用。
据了解,从2007年到2012年,宁夏自治区财政还每年投资1500万元,用于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实行农技人员进村入户补贴制度,鼓励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