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种子未申先推 农业局为何明知故犯 |
|
网友投稿 2009-08-06 互联网 |
|
在东源县蓝口镇齐坑村农民严桂兴的稻田里,早造T优5537出现局部倒伏现象,局部稻田仍青绿一片。
“根据今年早稻田间生长表现,明年将把杂交稻T优5537和宜香3003作为当家品种,在全县推广。”近日,在东源县农业局组织的水稻新品种现场鉴定会上,副局长陈振鹏明确表示。
南方农村报记者从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核实,T优5537未经广东农作物品种审定,在东源推广属于跨区域经营。该行为今年2月已经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批评,这次可谓明知故犯,故伎重演。
现场会高调推广
亩产量涉嫌掺水
7月17日,东源县农业局组织全县各乡镇的农技站负责人,分别在县农科所示范基地和骆湖镇致富村召开水稻新品种现场鉴定会。
据东源电视台报道,东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廖建艳表示,经过测产,今年早稻T优5537已经达到了亩产1300斤,比其他组合高出100-200斤,宜香3003产量也达到1000斤以上。
同时,东源县农业局副局长陈振鹏明确表态,明年将T优5537和宜香3003作为早稻当家品种在全县推广。鉴定会结束后,东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东源电视台、河源日报等开始了“我(东源)县试种优质水稻品种成功”的宣传。
“T优5537丰产性、抗性好,很受当地群众喜欢,在这次水稻品种鉴定现场,(我们)一致认为它和宜香3003表现最好。”7月29日,廖建艳说,T优5537已经是第4年试种了。
但T优5537在田间的表现并没有得到农户认可。“晚造育秧快20天了,早造T优5537还没完全成熟,甚至出现倒伏,局部稻田保持青绿,不够整齐。”东源县蓝口镇齐坑村农民严桂兴无奈地说,“这样会使晚造播种期推迟10-15天。”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张建国表示,T优5537早造生育期长,对晚造水稻生产不利,推迟播种很可能会遭到寒露风的袭击,导致减产甚至失收。
据了解,T优5537在2003年通过国家品种审定时的产量表现,远低于东源农业局宣称的1300斤/亩:2001年参加华南早籼高产组区域试验,平均亩产498.9公斤;2002年续试,平均亩产493.4公斤。2002年生产试验平均亩产481.3公斤。
“产量估计在1000斤左右,跟天优122、天优368等差别不大。”蓝口镇农技站站长顾日光在田间观察后认为,T优5537生长后期,剑叶大而薄,养分供应差,易发生稻瘟病。
今年初曾被查处
半年后顶风作案
事实上,今年2月和3月,南方农村报记者在走访东源县灯塔、义合、黄田、仙塘等镇时发现,T优5537打着“超级稻”旗号出现在多家农技站、种子销售店,至少在今年早造已经开始了大面积推广。
发现这种现象后,南方农村报曾披露了东源超品种适应区域经营的杂交稻品种T优5537的问题。(见2月26日第6版《东源灯塔镇农技站违规经营》)。
随后,河源市农业局高度重视东源水稻种子市场监管问题,责成涉事单位作出书面检讨,要求东源县开展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对确实需要引进的品种,必须在农业部门的主导下,经过连续两年的同造区试并经过一年的生产试验,取得成功后报省种子管理总站审定方可进行引种推广。
为了再次确认在东源推广T优5537是否合法,南方农村报记者7月29日来到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该站品种管理科工作人员司徒志谋告诉记者,“T优5537在2003年通过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2001-2002年参加了华南早籼高产组区试,当时广东在中北稻作区没有区试点,T优5537只通过了广东中南、西南稻作区的区试。”也就是说,国家品审会提出“适合在广东中南部种植”的意见中不包括广东中北稻作区。
据了解,未经国家或省级审定通过以及在审定公告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的品种都属于“未经审定品种”。省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何国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种子店进行超范围经营视作销售未审定品种进行重罚,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为减少水稻种植风险,要严格按照粤农函〔2006〕26号文件规定,禁止推广销售不适宜本生态稻区的其他水稻品种,特别是福建、广西、江西、湖南、四川等地未经广东审定的水稻组合。”省农作物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胡学应表示。
东源推广风险大
农业局变相经营
专家表示,东源属于典型的稻瘟病发区,如果扬花抽穗期一旦遇到持续阴雨天气,将会减产;国家品审会对T优5537的意见是“中感稻瘟病”,可见在东源推广风险很大。
但是东源县农业局副局长陈振鹏认为,T优5537已通过国家审定,经过试验示范种植成功,“我们是想把好的品种引进推广给农户种植。”
当记者将在省种子管理总站了解到的“T优5537确实属于跨区域品种”告诉廖建艳时,廖激动地反驳道,“完全按照法律法规,有哪个地方能做得到?应该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推广(品种),这才是我们的职责。按照品审会规定的区域推广,很多(水稻品种) 组合都不适合东源种植。”
“怎么会没有好的品种?今年广东省、河源市推出的主导品种中,稻种分别有23个、14个,很多都适合东源种植,而且表现还不错。这种做法就是误导群众,挑衅法律。”河源市一位参与种子行业管理的知情人士透露,“就是受利益驱使,有关农业部门利用下辖各乡镇农技站的网络销售稻种,变相经营,而且经营这些稻种比正规审定的品种利润高。”
那么东源县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是否参与种子经营呢?
7月30日,记者以东源县章溪乡群星村农民投诉稻种有质量问题为由,咨询该乡农办主任冯伟香,她直言,“县农业局在乡里设了种子销售点,其他乡镇也是这种情况,种子质量方面的问题你最好直接问县农技推广中心廖主任。”顾日光也说,有些乡镇农技站确实从县农业局拿T优5537稻种卖。
廖建艳对此表示否认,“县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只是引导,没有种子销售。”
《种子法》明确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该知情人士表示,种子代理商供种给县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然后再下发到乡镇农技站或村种子店销售,这是一条隐蔽的交易链。
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几年省外引进的杂交水稻品种,稻瘟病、纹枯病发生逐年加重,不少品种抗性开始下降。正是由于国家农作物品审会建议的稻种适种区是按地理区域划分的,而广东品审会按稻作区划分,二者有所区别,而且界限模糊,才使得不少地区在引种杂交水稻品种时有擦边球可打。
|
|
http://farm.00-net.com/news/12/2009-08-06/14064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