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半个月,北京的小学便要开学,但山东籍在京儿童军军今年在北京上小学的希望已成泡影。按照北京市规定,非京籍儿童在京上学,其父母需办齐“五证”后才能给孩子办理借读证。由于提供的暂住证达不到时限,且山东老家出具的“无监护人证明”是手写被指不合格,军军的借读证办不下来。为“补齐”合格证件,军军的母亲韩美丽想到了办假证、买假章。8月9日交易当天,她被昌平区回龙观龙园派出所当场抓获。(《京华时报》8月15日)
办假证入学虽然违法,但对“北漂”父母来说,要在短时间内集齐五项证明的确有难度,若非不得已,谁又愿意花钱去做违法的事呢?可见假证之下有真情,既饱含着父母对子女的爱与期望,更显露着这些父母的无奈与悲凉。
教育公平问题早已不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每一位公民都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
然而,办假证入学的现实无奈让我们看到原来教育公平是有前提条件的,“五证”入学仿佛五道关卡,层层卡住流动儿童享受平等受教育权的路径。究其根源,还在于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包括义务教育服务在内的政府公共服务主要依户籍所在地原则实行属地管理,流入地的教育事业费是以当地户籍为基数划拨的,流动人口自然不在计划之内,其占用了流入城市的教育资源,给当地的教育带来一定压力,这极大地降低了流入地政府为流动儿童提供免费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因此,流动儿童想要到流入城市公办学校就读必然面临重重障碍,甚至被要求支付高昂借读费。
逐渐实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迫在眉睫,而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关乎社会和谐和教育公平,庞大的流动儿童规模要求社会必须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为此,政府需加大财政投入,减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压力,避免人为设限过多过滥的现象。当流动人口子女和当地孩子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可以方便顺利地上学时,又何来这样悲情的假证风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