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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定点救治

网友投稿  2013-05-28  互联网

       参合农民在17家医疗机构就医可即时结报,直补70%费用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和即时结报,补偿比例大幅提升至70%。大病补偿种类也在2012年基础上新增14种,总数达到20种,甲亢、唇腭裂等都被纳入其中。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3月份,我市就出台了《晋城市新增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市17家医疗 机构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目前,这17家医疗机构已经开始受理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住院。此次的17家医疗机构除了陵川县外,其 他县(市、区)的县级医疗机构全部囊括其中,陵川县人民医院之前已经开始实施70%的直补,因此没有纳入其中。

        据了解,2012年,我市合筹资标准由人均230元提高到人均290元,参合人数153.1593万人,参合率达 98.84%。当年我市针对6类重大疾病开展了大病补偿,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今年我市在此基础上新 增了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 14类重大疾病。至此,我市已经有20类重大疾病列入合重大疾病病种范围。

        市卫生局合负责人介绍,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和即时结报开始后,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 费,不设起付线,不计入当年封顶线计算基数。限额内费用由合基金和患者共同支付。其中,合基金按实际发生医药费用的70%补偿,患者按实际发生医 药费用的30%付费。超过最高限额标准的医药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承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耐多药肺结核严格按《山西省新增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提 高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中所规定的付费标准补偿。“去年,这些重大疾病在合中补偿比例大约在50%,今年提高到70%可确实给老百 姓解决很大的就医困难。”这位负责人说道。

        记者获悉,《方案》明确规定:重大疾病患者不在定点救治医院治疗,采取非本方案规定的治疗方法;因强化维持(血友病、白血病除外) 等治疗再次住院(或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均不列入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范围,按我市合补偿方案进行补偿;一参合年度内,重大疾病患者同疾病诊 断、同治疗方法限享受一次补偿政策;重大疾病患者因自动出院、自行转院或因出现严重并发症等原因,中途退出方案规定的治疗方法,按我市合补偿方案进行 补偿;主要费用已由社会慈善组织救助项目予以减免的重大疾病患者,不执行本方案规定补偿政策,剩余医药费用按我市合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17家医疗机构名单

        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晋煤集团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职业病医院、晋城合聚心脑血管病医院、市荣军康复 院、古矿医院、泽州县人民医院、泽州妇幼保健院、高平市人民医院、高平市中医院、阳城县人民医院、阳城县肿瘤医院、阳城县中医院、沁水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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