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农村教育医疗 > 正文 返回 打印

云南省部分远程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

网友投稿  2013-05-28  互联网

 我省部分远程诊疗项目纳入合

“足不出县”请专家会诊

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今后,全省各地住院患者邀请省内专家会诊,产生的费用可纳入合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近日,云南省卫生厅下发了通知,将部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合报销范围,并按照各地制定的同级别医院住院报销补偿比例规定执行。不过,可报销的项目仅限于住院患者,同时只限于省内专家,门诊患者及省外专家的远程可视医疗服务项目暂不予纳入我省合报销范围。

“如果县级医院遇到难以诊断的疾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远程会诊申请。专家库里存有省内外专家6000余名,我们将为他们挑选相应科室的专家,并预约会诊时间。”云南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该远程医疗平台已在国内累积提供远程门急诊、远程会诊、远程监护、远程诊疗、远程病理读片和诊断、双向转诊等服务61万余例次,确诊率高达98.4%。

这些远程医疗服务诊疗费可报销

据了解,在所有项目中,邀请专家远程会诊费用最高,例如省内专家远程会诊费用在700元/例,省外专家则可达到1600元/例,静态医学影像诊断类项目,价格则偏低。目前可报销范围内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按照各地制定的同级别医院住院报销补偿比例规定执行。

报销范围内的项目

●远程静态医学影像诊断类(包含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病理读片、远程医学影像读片)

●远程动态医学影像学诊断类(包含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超声诊断、远程裂隙灯显微镜、眼底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读片、远程内镜诊断)

●远程治疗类(远程治疗指导)

●远程手术指导类(远程手术指导)

●远程会诊类(远程专家会诊)

●其他远程服务(远程心理治疗)

不包含在报销范围内的项目:远程门诊、远程急诊、远程重症监护、退休干部远程健康指导、远程体检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3-05-28/153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