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卫生院,花50元或是100元就能安心住院治疗;在医院里,不论用什么药,费用只按天数计算,医院不再开大处方,安排大检查……近年来,随着我区合制度的全覆盖,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得到了极大地解决。然而,在合制度的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控制费用过快上涨,规范医疗机构行为迫在眉睫。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地区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合补偿付费新方式,寻找一条既能让参合农民得到最大实惠,又能让医疗机构得到发展的新路子。
1 100元住院
创新付费模式让病人省钱省心
“账单是898.31元,但我们只要交100元就能出院了。”2012年12月13日,在柳州雒容中心卫生院,83岁的老人韦爱群在孙子的搀扶下,顺顺当当地出了院。老人的孙子陈立明告诉记者,奶奶因为心脏病住院4天,包括化验、检查、护理、药品等费用总共花了898.31元,但实际上他们只在入院时交100元起付金,除此之外就没其他费用了。
韦爱群是柳州市合“100+0”模式的受益者之一。
该卫生院副院长莫勇山介绍,卫生院现在实行的是“100+0”的合住院补偿模式,只要参加柳州市本级合的群众,因疾病需要在市内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住院时缴纳100元起付线费用即可,其余符合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全免个人缴费,由乡镇卫生院与市合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据实结算。
自2012年7月1日起,柳州市城区合在市级统筹的基础上,结合历年来市本级乡镇卫生院均次住院费用、住院天数、药品费用、收住院率等指标和合基金筹集使用情况,确定在市本级11家乡镇卫生院开展合“100+0”住院补偿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在没有开展"100+0"新模式以前,像韦爱群这样的住院病人,得自己支付898.31元的住院费用,然后再拿着医院出具的证明以及费用结算单,到当地合经办机构报销。现在,她只需在入院时缴纳100元,出院时在医院出具的费用单上签名确认就没事了。”柳州市合管理中心主任胡国威告诉记者,因为卫生院使用的均为基本药物,都在合政策报销范围内,所以新模式方便了参合病人,不用整天担心医院用贵药、开大处方,也不用再多跑几趟去报销了。
因该模式受益的农民不少。12月12日,因腹股沟斜疝来到镇卫生院住院的雒容镇盘古村村民覃保林怎么也想不明白:“同村人年前在市里医院手术住院得花3000多元的手术,我只用在出院时交100元就可以了!真好。”
尽管很多农民仍不太清楚这钱为什么少了,但他们心里明白,看病住院比以前更方便实惠了。
2 200元包干
“紧箍咒”管住“大检查”、“大处方”
65岁的梁秀玉是来宾市武宣县一位农民,记者前来采访这天她才刚刚出院,住院25天的她惊奇地发现,住院费居然少了很多。在清单上,记者看到梁秀玉住院花费为17779.31元,减去起付线200元,她符合报销的费用为17579.31元,按照县级医院65%的报销比例,最后,医院可以减免11435.52元。而实际上,如果按照以前的计算方法,因为梁秀玉使用了3485.7元的15种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只能报销9168.81元。“相比起来,能多报销2000多元。”工作人员说。
“以前,总有老百姓担心,会不会出现过度使用药品、重复检查等情况。另外,虽然有了合,但是一些检查项目和药品不在报销范围内,患者也很难享受到合65%的报销比例。”武宣县卫生局局长熊杨告诉记者,2007年,武宣县在乡镇全面实施了合制度,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得到了极大地解决,但在运行中也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一些问题。
因此,2011年,武宣县开始探索住院按床日付费运行模式:将住院合患者的病情进行分类分段,对各种疾病和各时间段规定支付费用设置定额,病人出院后按实际发生费用和规定的合补偿比例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合管办再以实际住院天数付费标准和规定补偿比与医疗机构结算。
这样的好处是什么?“患者住院多少天,合管办就按标准、病种和天数给医疗机构多少补偿,与患者治疗的实际花费无关。同时,无论是在基本药物目录里的药物,还是非目录里的药品,医院都可以根据情况使用。”武宣县合管理中心主任何建杰介绍,比如一般住院病人,在县级医院第一天定额为200元,也就是说,无论医院怎么开处方,做哪些治疗,在与合办公室结算时,只能结算200元。如果医院开了大处方,开了不合理的昂贵检查或者药品,超出200元部分,由医院买单。
这个日付费的标准,是选取武宣县近4年来的1000多例相关病例,组织专家进行严格测算后,合管办计算出的住院病人较为合理的包干费用。同时,相关机构加强监管,确保医院治疗的正常程序必不可少,否则在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后,医院会受到相应处罚。
一改传统的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破解了医疗机构过度医疗的问题。“2012年我们的人均出院病人花费为3100元,在全区,该平均值为4000元。”武宣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韦超料告诉记者,从2011年1月实施该模式以来,全县参合病人的自付费用明显下降。2010年,不合理医疗费用的比例在县级医院是25%,乡级医疗机构是86%,到2011年,下降到县级为3%,乡级为8%。改革前,医生很少用到便宜的青霉素;改革后,在所有抗生素处方中,青霉素占了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