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张若凡)1月17日,记者从全区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方面又有新政策。今年,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到340元,补偿标准也相应提高。根据卫生部的部署,广西还将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农村医保重点继续向大病转移
2013年,合再派“大礼包”,人均筹资将提升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达到人均280元。补偿标准也将提高,目前,全区平均的实际报销比例在50%以上,今年,实际报销比将提高5个百分点,尤其是提高基层门诊对慢性病诊疗的报销比例。
近期,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方案也已经出台,在柳州、钦州两个城市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合的参保人员。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或合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将得到进一步报销,保险支付比不低于53%。
自治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农村医疗保障重点继续向大病转移,一个大动作就是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合报销比例将达到70%左右,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农村患者还可以获得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的资助,因此,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
卫生部门还将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要求试点地区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
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75.11岁
得了大病要救助,通过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让居民不得大病,才是卫生部门更关注的。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底,全区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5.27%,儿童第一类疫苗接种率98.92%,新生儿访视率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率都在95%以上,均超国家指标要求。我区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75.11岁,跃居西部第二,位居全国第14位。
会议上透露,今年,广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均经费标准从25元提高到30元,边远地区的人均经费标准有望提高到40元。这意味着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健康管理及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项目上,广西居民将能够享受到更周到、质量更高的服务。
公立医院改革后费用下降
2013年,广西卫生部门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2012年在武鸣、鹿寨等第一批7个县21家县级医院破冰试点改革,实行“一取消两同步”,即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出现“两升四降”:门诊量和住院量上升;门诊和出院病人次均费用下降,门诊和住院病人次均药品费用下降。2012年底,40个县的116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综合改革。目前,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覆盖14个市,试点县已达到全区县总数的53%。
今年,卫生部门将进一步深化试点改革工作,在破除“以药补医”关键环节的基础上,综合推进人事分配、医保支付方式、医院运行管理等改革。争取2015年底,实现全面覆盖县级公立医院和全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按要求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50%,其中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应达到50%左右;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30%以上。
20种纳入农村大病保障的重大疾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