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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农合创新举措合农心

网友投稿  2012-11-21  互联网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朱彤 车轮)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牡丹江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获悉,黑龙江省自2003年开展合工作试点以来,参合农民人数逐年增加,参合率稳步提高。截至目前,全省合参合农村居民由2003年的100.38万人,发展到1447.2835万人;参合率由2003年的56.4%上升到99.3%;年人均筹资总额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2年的290元;筹资总额由300万元,提高到42亿元。

  据悉,各统筹地区政府和卫生部门积极落实国家政策,不断提高就医患者的报销比例和报销总额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2007年,黑龙江省提前全国一年实现了合制度的全省覆盖。10年来,黑龙江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各自区域内推进合工作的开展。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合管办加强制度建设,依靠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哈尔滨市率先制订出台了《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牡丹江市制订了9项合制度规范工作的开展;双城市、五常市、绥棱县自筹资金实现了就医 “一卡通”;密山市在中医院探索“垫付前置”;尚志市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乡、村两级费用可实时上报和审核;依安县结合当地尿毒症患者多、困难人群多的特点,实现透析费用全额报销;兰西县实施“一方一结”,当日费用当日结清,减轻农民钱凑不齐的状况;甘南县在全省范围内首家开展按床日付费的改革;龙江县合由社保部门管理划归到卫生部门管理,使管理程序更加顺畅。

  由于不断充实和完善,使黑龙江省合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并健康发展。建立了稳定筹资渠道,形成了资金运行的规范机制。实施优惠政策,让农民在合制度下真正受益,10年来,不断调整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在门诊就医上,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可达60%以上,其中,普通门诊疾病年最高可报销500元;门诊慢病年最高报销额度可达5000元左右;门诊大病年最高报销额度可达3万元左右。

  在住院就医上,不断提高报销比例,每年都能提高3~5个百分点,到2012年,全省取消了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5%以上;县域外省、市级医院报销比例达到4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重特大疾病住院最高补偿额可达14万元左右。

  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实现了医疗机构健康运行、规范发展。为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监管上采取了8个措施,即“大额费用申报”、“定期培训”、“服务收费,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打击套取基金行为”、“严格执行目录”、“对报销票据三审制度”、“加强公示”、“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开展支付改革,实施费用控制。

  结合医改工作,黑龙江省将卫生部确定的重特大疾病的报销同支付方式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采用单病种最高限价模式,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合为患者报销全额医疗费用的70%,如是贫困人口,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再报销20%,农民只拿10%的自付费用。2012年,黑龙江省下发了《黑龙江省合重特大疾病保障方案(暂行稿)》,将前期8种重特大疾病先期纳入保障范围。结合实际推进了合省级信息平台的建设,目前,黑龙江省省级平台基本完成了同各县(市、区)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现阶段,正同省级定点医院开展即时结报的试点工作。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2-11-21/153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