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县不断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合保障水平。
2012年,全县参合农民74.2万人,继续保持参合率100%;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与去年同比增加6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由8万元调整到了10 万元;门诊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4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统筹日均补偿限额分别由16元、10元提高到18元、12元。
上半年,参合农民补偿139.16万人次,同比增加40.76万人次,补偿金额1.06亿元,同比增加3988.15万元;合基金使用率47%,同比 增加6个百分点;住院实际补偿率、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了54.4%和73%,同比分别增加2.7和5.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