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记者 冯富岭)记者6月29日从州合管办了解到,来凤县通过改革合门诊统筹补偿办法,有效保障了参合农民的权益。
据介绍,来凤县2010年1月1日起推行“乡镇独立核算”的合门诊统筹补偿模式,参合农民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获得医药费40%的补偿。该县在运行过程中发现,由于外出务工、经商、学生异地就读等原因,农村居民流动性增强,不在本乡镇居住的参合农民在外发生的门诊费用得不到补偿,影响了农民参合积极性。
2011年,该县以乡镇为单位对乡村门诊统筹实行“总额付费,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总额预算标准结合各乡镇参合人数、前3年门诊就诊频次、就诊费用确定,按月给各乡镇定额拨付门诊补偿费用;各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打通使用,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均可获得即时补偿,县合管办每半年为各乡镇结算一次跨乡镇的医药费用补偿额;在县外务工人员发生的门诊费用可回县合管办按政策报销;提高每日补偿封顶线,村卫生室为12元、其他医疗机构为15元,年补偿封顶线增加到每人200元。
截至2012年5月,该县参合农民在异地门诊就医获得补偿的达70886人次,获得补偿金1008236.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