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 (记者 梁荣) 近日,记者从福安市卫生局获悉,为了持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今年福安市统筹补偿方案将再次调高合补偿标准,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
据悉,今年福安市参合农民在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补偿优惠力度进一步提高,取消了住院补偿起付线,补偿比例从90%提高到 95%,住院补偿封顶线从7万元提高到8万元。19个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比例由30%~50%不等统一调高到60%,重症尿毒症(透析)补偿封顶线从2万元 提高到4万元。
福安市参合农民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民族医院。对普通门诊补偿实行总额预付制度,农民就诊不设起付线, 补偿比例为50%,每人年封顶线为400元,单次门诊补偿限额为30元,实行网络即时结报。此外,福安市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每次 就诊一般诊疗费8元,其中个人支付1.5元,其余6.5元由合基金支付,不纳入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计算。
在重大疾病补充补偿方面,对参合年度内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可报销部分费用自付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70%补偿,年度最高补偿20万元,将进一步缓解农民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