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阳高县是一个位于山西省北部山区的国家级贫困县,该县从2006年起就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该县实施的合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即时结报”政策,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
从2006年起,阳高县合管理中心按照方便群众、简化程序的原则,推行了参合农村患者在大同市内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在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窗口即时结报。
据了解,“即时结报”程序是:申请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的参合农民必须提交参合农民患者的合作医疗证;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由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转诊审批表、合管理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值得重视的是,“即时结报”原则上由参合农民患者本人或家属提出报销申请。本人或家属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由村委会委托代理人为其申请。材料齐全的,定点医疗机构将当场受理。急诊或外出务工参合农民患者可先就诊,后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
结算窗口人员签署核算意见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后,申请人支付医药费用中应自付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应在病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的当日办报销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在出院结算后的第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无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报销时限。
阳高县的参合农民在大同市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实现了“哪里住院,哪里报销;当天出院,当时报销”。此政策的出台得到了农民们的好评,深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