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农村教育医疗 > 正文 返回 打印

安徽扩大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

网友投稿  2012-04-12  互联网

    参加合的农村患者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县医院和中医院、中心卫生院住院,不仅均能享受到“按病种付费”,自付费用比例还将进一步降低。4月11日,省卫生厅出台《关于扩大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试点医疗机构范围,并提高试点病种的报销比例。

    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就医费用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通过合支付方式改革,将公立医院现行的“按项目付费”逐步转变为“按病种付费”,发挥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和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切入点。我省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启动,由合基金对试点病种实行“打包付费”,参合病人按定额标准承担固定自付比例。    

    根据《意见》,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各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各县县医院、中医院、中心卫生院此次将全部列入试点范围。2012年,三级综合医院试点病种不少于30组大病,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20组疾病、一级综合医院(含中心卫生院)不少于5组至10组常见病,专科医院不少于3组至5组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等20种疾病必须纳入试点范围。患者在各类试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将分别不低于75%、70%、65%和60%。其中,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30%。

    据悉,2013年,我省合住院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还将进一步扩大,届时,综合医院试点病种涉及的合出院病人数将覆盖其合出院病人总数的1/3以上,专科医院试点病种涉及的合出院病人数将覆盖其出院合病人总数的1/2以上。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2-04-12/152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