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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农合支付报销范围扩大

零零社区网友  2012-04-05  互联网

  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我省将村卫生所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分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将扩大合支付的报销范围。

  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

  到底哪些人可以当乡村医生呢?

  《实施意见》规定,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所,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意见明确,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方可在村卫生所执业。在村卫生所从事护理 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所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对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但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系统化培训取得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书的人员,允许其按照省政府批转 的《福建省关于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暂行规定》(闽政〔2008〕11号)申请到边远山区、海岛村卫生所执业。

  村卫生所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在村卫生所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省所有村卫生所全部配备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2009版)》内的药品,不得再购进基层用药目录以 外的药品,库存的基层用药目录外的药品原则上应在3个月内使用完毕。在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初期,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农村居民常见病用药需求, 制定村卫生所常用非处方药品目录,允许村卫生所配备使用。

  分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意见明确,村卫生所基本药物参 加全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2012年3月1日起,村卫生所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代购、储存、分发,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领取。严禁村卫生所从其他 渠道采购药品。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所基本药物需求情况,向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采购,并以采购价供应村卫生所,不得另外加价。

  分步实施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先在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1665个村卫生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村卫生所按照购进价格销售药品,不得另行加价,鼓励条件较好的县(市、区)率先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2012年内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我省还将完善村卫生所合补偿报销政策。将村卫生所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合支付范围,补偿比例适当高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补偿比例,引导农村居民就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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