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卫生局下发通知,将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和终末期肾病纳入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今后,泰州参合农民按规定治疗路径治疗这几种疾病时,符合政策的项目最多将可补偿90%的费用。同时,重症精神病也将在泰州的部分地区,开展纳入合重大疾病保障的试点工作。 结算实行病种限价 据了解,对于纳入合保障的几种疾病,在与医院结算时,实行按病种按治疗内容限价的政策,补偿额不受泰州合及医疗救助最高封顶线的限制。其中,一般患者可以补偿定额或限额的70%,对于符合求助条件的患者,还将进行医疗救助,求助的比例为定额或限额的20%。 如果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超出了限价,那么多余的部分将由治疗的医院承担,患者将无须支付这部分费用。 纳入几种疾病补偿范围的费用不完全相同,其中乳腺癌、宫颈癌可补偿的费用包括手术治疗费、放疗费和化疗费,其中手术治疗费包括床位费、陪护床费、诊查费、护理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麻醉费、药费、材料费、临床路径出现变异的费用等。 耐多药肺结核和重症精神病补偿的费用主要有入院治疗费和门诊治疗费。终末期肾病补偿的费用主要是透析费用。 由定点医院申报 符合政策的患者,如何进行申报来享受合的补偿政策呢?市卫生局疾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点不需要患者自己操作,由各统筹地区的定点医院进行申报。 对于不同的疾病,对定点医院的要求也不一样,乳腺癌和宫颈癌以各地的县级医院为主负责治疗;耐多药肺结核由市级医院负责治疗;重症精神病由试点地区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或有精神病专科的综合医院负责收治;终末期肾病以县级医院为主治疗。 经定点医院诊断符合合补偿政策要求的患者,填写相关的申请,由定点医院统一到当地合管理办法室申报,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补偿。 补偿有条件限制 该负责人表示,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患上这几种疾病的患者都能按比例进行补偿,这里要符合几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参合人员所患是乳腺癌等几种规定的疾病和类型。这里不光要是所规定的病种,还必须是规定的类型。如重症精神病包含的类型很多,纳入保障的病种为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狂躁发作)或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等几种,除些之外的,不在补偿范围。 第二个条件是发生的是规定项目内的费用。举个简单的例子,如乳腺癌可补偿的手术费的手术包括三种,即:乳腺癌改良根治术、乳腺癌保乳术和乳腺癌根治术等,除此之外的其他手术类型,就不在补偿的范围了。 第三个条件,就是必须按规定的临床路径和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如耐多药肺结核,必须使用规定的药物,按规定的程疗进行治疗。如果患者选用不是规定的药物治疗,也不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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