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今年自治区对合补偿政策进行重新调整。新调整的政策更加倾向提高参合农牧民实际受益水平和看病报销的便捷程度。
据悉,自治区、盟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全区统一的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其中,住院补偿苏木乡镇卫生院要达到90%,二级及以下医院达到70%—80%,三级医院达到50%—65%。
据了解,自治区卫生厅在下发合补偿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合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原则上门诊统筹基金分配比例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30%,大病统筹基金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总额的70%。
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统一盟市内补偿方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6—8万元,适当浮动乡级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自治区、盟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全区统一的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