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市2012年调整保养老金有关规定的通知近日公布,2012年调整保养老金的范围是:201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已享受老农保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应当按年缴费,也 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符合上述两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其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70元。
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 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符合上述两项的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养老金,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