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讯 记者去年12月30日从青岛市崂山区获悉,2012年崂山区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筹资标准从2011年的340元提高到400元,同时,住院补偿封顶线、各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等也相应提高。
据介绍,2012年,崂山区合个人缴费金额由去年的70元提高到80元;区街两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在去年基础上再增加50元,达到234元;加 上市政府和社区集体的补助资金,2012年崂山区合的筹资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400元,筹资水平列全省前列。 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同时,崂山区 继续提高患病群众的报销额度:将参合农民住院补偿的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加上门诊大病、家庭病床、普通门诊的报销额度,报销总额度最高可达到 125400元。同时,提高住院补偿比例,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85%、7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