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记者李文蕊)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巩固北京市合工作成果,持续有效减轻参合农民医疗 负担,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差距,2011年12月27日,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费用较高、社会广泛关注的 原则,联合出台了关于提高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政策。此项政策,对合患9类重大疾病人员,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将不低于 70%。市财政安排1.4亿专项资金,用于提高合重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
扩大保障水平的9类重大疾病包括:括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肾透析);重性精神病:痴呆;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慢性酒精中 毒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躁狂发作(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和冲动行为);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和 自杀行为);复发性抑郁障碍(伴有持续和严重社会功能损害);精神发育迟滞(中度及以上);精神发育迟伴发精神障碍;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 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与北京市职工医保范围一致)。
提高部分患重大疾病患者住院合保障水平工作,即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同时也是北京市合又一重大惠民政策,各级、各部门将 要高度重视,对符合政策规定保障范围内的患者补偿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及时组织开展补充报销工作,确保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不低于70%。此项政策 的实施,将减轻参合人员重大疾病患者的就医负担,切实提高参合农民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