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医院看病实行‘明码标价’,承诺两万多元治愈肝硬化,除去合的报销比例,我才花费了7000多元。”近日,太和县患者杨某在市二院进行了肝硬化手术,治愈出院后,他激动地夸赞道。
杨某所说的“明码标价”,是指从今年7月1日起阜阳市实施的合按病种付费政策。肝硬化作为试点病种之一,定额费用为2.2万元,合基金支付65%,患者只需承担35%。
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
据了解,阜阳市在市医院、市二院筛选了费用较高、病例较多、治疗方法相对成熟且便于执行监管的14种疾病进行试点。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县级医院筛选了10至25组不等的常见疾病进行按病种付费试点。
据市农合办负责人介绍,在市医院、市二院,同一病种患者住院实际报补比例比实行按病种付费前提高了20个百分点,由原来的45%提高到65%。在颍东区11个试点疾病病种中,有7个病种患者治疗自付比例低于25%。患者入院时只需要交自付部分费用,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自主实施检查、诊断、治疗,不再另向患者收取费用;报销材料不需经合经办机构网上审核,平均5分钟就能办完全部结算手续。
医患利益走向一致
有关人士指出,按病种付费既是一种结算方式,也是一种促进医疗质量提升的办法。由于治疗费封了顶,“逼”着医生和医院挖潜力,优化就诊流程,拒绝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大处方”,从而降低了患者的医药费用。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少住一天院,少花一分钱成了经办机构、定点医院和参合农民三方共同关心的话题。
与此同时,由于住院按病种付费划分了省、市、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病种、自付金额的差异,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促使参合农民开始合理、有序而不是盲目地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常见病在县级、重大病在市级、疑难重病到省级医院的三级诊疗秩序逐步得到体现。
试行几个月来,合按病种付费制度优点已经凸显,截至目前,阜阳市试点的81组疾病按病种付费,已有4223例患者受益,合基金共支付832.48万元。据介绍,2012年,阜阳市还将扩大合按病种付费试点的病种和试点的医院,进一步加大按病种付费工作的监管力度,让参合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