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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60岁以上城镇居民喜领养老金

零零社区网友  2011-11-21  互联网

    “我今年活了102岁,祖祖辈辈自谋生路,如今政府给我们城镇居民发养老金,日子越过越好……”11月18日,东兴市兴东路百岁老人黄兴正领到首次发放的400元城镇居民养老金时,感慨万分。

    经国务院批准,该市是全国首批在2009年12月开展保试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市),参保率和发放率一直居广西各试点县(市)之首。在此基础上,该市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再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按《东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凡具有东兴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2011年6月30日前)及以上、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参保时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80元,其中,中央财政支付55元,东兴市财政支付25元。该市首批510名60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已喜领从今年7月起计发的养老保险金待遇每人400元,以后每月80元的基础养老金将在每月的18日至25日之间自动划拨到个人银行存折上,如遇重大节日将略为提前发放。

    据了解,该市符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有1.2万人,其中城镇居民0.26万人,他们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将在年底前全部兑现。为此,该市对城乡居民社保这一最大的民生工程仅增发基础养老金一项每年就投入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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