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份开始,锦州市全面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覆盖范围涵盖了所有县(市)区。截止到9月末,全市共有86.1万人参加了保,共有25.32万名60周岁以上农民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保。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助构成。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农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
市、县两级政府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年满16-59岁,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的,按每年每人30元标准补助,由市、县两级政府承担。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结合各县(市)实际规定缴费标准。
政府为每个保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可以将个人缴纳及村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的本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不包括政府补贴,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保开始时,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的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保个人账户,按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