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0月26日专电(记者齐雷杰)为提升农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水平,河北将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并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今年12月31日前,全省农村卫生室都应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也将纳入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事务、业务技术、人员聘用、药品药械、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管理。
这一意见明确,村卫生室将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乡村医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村卫生室所需基本药物(包括河北省增补品种),将列入所属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需求计划,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通过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统一采购。禁止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村卫生室也将纳入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将纳入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用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