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建全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金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落实了6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加强宣传,激发参合热情。充分运用宣传媒介,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参与农合的积极性。2011年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95.03%,累计筹资9372.30万元,基金支出6006.1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3366.1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2904.56万元(风险基金200.66万元),家庭账户基金结余461.61万元。
三是因地制宜,改进补偿方式。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防贫”,金阳县根据实际情况,先后调整报销比例三次,并在2009年开始执行州上统一标准,而且根据基金测算有部分结余基金,进行了二次补偿,补偿人数827人/次,补偿金额达276.87万元。
四是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成立基金监督领导小组,对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基金安全。截止目前,已查处一起冒名顶替案、二起省外住院就医骗取资金案(假发票),挽回资金1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