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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实施“4561”工程创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新模式

网友投稿  2011-10-10  互联网

  人民网淄博10月10日电 近年来,张店区以争创“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为目标,充分发挥城市化水平高的优势,实施“4561”工程,创村社区建设管理新模式,打造服务完善、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社区,全面实现了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近日,顺利通过国家民政部评估组评估,与河北省赵县、辽宁省调兵山市等26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建立完善四种机制,社区建设长效化

  张店区在创新实施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新模式中着重建立完善了四种机制。

  社区建设责任领导机制。区里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区直26个部门和12个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情况、分析问题、推进工作。各镇、村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专门工作机构,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的压力传导机制。

  社区党组织建设机制。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来抓,着眼于发挥农村社区党组织的统领引导作用,积极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使社区党组织成为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全区22个农村社区全部建立了由镇副科级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内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委员的社区联合党组织。社区联合党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共同研究协商解决社区内的重大事项,实现互帮互助,互利共赢,构建起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基层组织体系。

  社区共驻共建机制。社区与驻地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双向服务、资源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开放式建设发展格局,先后组建军民、警民共建对子160余个,村企共建、村校共建对子60余个。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建设,使他们产生于社区,活动于社区,服务于社区。目前全区成立农村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农村书法协会、种植养殖协会等各类民间组织达120余个,成立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普法志愿者等各类志愿者队伍150余支,总规模达5000余人。

  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不断规范、完善和落实换届选举、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社区评议、村民公约、协商议事等各项制度,确保村民自治规范化。建立了社区群众及驻区单位代表会议,对事关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驻区单位及群众代表会议进行充分协商、民主决策,对事关群众及驻区单位利益的社区事务,及时进行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社区管理的热情。

  着力推进五化进程,社区建设与城市建设一体化

  人居环境城市化。张店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位于山东省前列。城市规划区面积达41.35%,城镇化率达到89.99%,具备率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城市化的良好条件。为此,全区把农村住房改造作为加快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2009年开始启动实施,计划3年内改造村庄61个,占全区需改造农村住房的56.5%,安置村民2.8万户,8.19万人。截至目前,已启动50个村(居),累计完成建设面积206.06万平方米,已有13个村、5000余户村民迁入新居,户均住房3套,人均居住面积达50平方米。改造后的农村按照城市社区标准,配套完善水、电、气、暖以及绿化、文化、体育等设施,建立保洁、治安等各类专业队伍,从而在生产生活方式、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与城市全面接轨融合,真正实现“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公共服务系统化。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形成了区行政审批中心、镇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四级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按照辐射半径不超过2公里,社区居民步行前往一般不超过15分钟的基本要求,在22个农村社区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加快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即:建一个社区便民服务站,建一条文明街,建一处村民健身场所,建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一处社区文体活动站,建一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一所村民学校,建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建一个移风易俗服务组织,建一支治安巡逻队伍。目前,22个农村社区已建起文化活动中心30个、老年活动室45个、图书阅览室92个、文体活动广场96处、幼儿园96个。便民服务人性化。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生产生活服务,全区共发展日用品超市、理发洗浴、餐饮、维修以及金融、保险代办、农资供应、农产品供销、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市场信息咨询等农村社区服务网点1250余个。同时,在各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平安社区”、“15分钟社区医疗圈”、“文化社区”、“残疾人康复”等特色服务,扩展社区服务的内容,打造张店区农村社区服务品牌,使社区居民实现了“六不出社区”,即:日常购物不出社区、农资购买不出社区、咨询农技不出社区、小痛小病不出社区、文体娱乐不出社区、培训阅读不出社区。近三年来,全区为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1.5万多个,救助困难群众520人次。社区管理规范化。适应人居环境城市化的新形势,全区在农村社区环境建设中全面引入了城市化管理模式。创造性地建立了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全面实行“户集、村收、区处理”,全区建立垃圾收集房940个,压缩式中转站13处,设立村保洁员350余人,农村生活垃圾由过去乱扔乱倒的无序状态实现了集中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彻底解决了“垃圾围村”现象。积极开展以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为重点的“五化”活动,共硬化道路51条,安装修复路灯780盏,新建游园8处1.2万平方米,安装健身器材139件,清运各类垃圾8.17万立方米。社区投入多元化。积极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近年来区政府投入资金约6.8亿多元,用于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政府有关部门派驻社区服务产生的费用由各部门承担。不断整合镇、村资源资产,利用农村社区自有资产和财力,自力更生解决活动场所用房及活动经费。接受所在社区的企业或个人捐助。利用捐助资金用于各项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共接受捐助700余万元。对综合性服务项目,区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解决,如对提前完成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镇奖励20万元。

  全力打造六个平台,社区建设阵地化

  集中办理惠民事项的综合服务平台。遵循经济实用、方便快捷、服务优质的要求,采取新建、改建、置换、共建等形式,建立形成了镇、社区、村三级社区服务中心管理体系,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待抚恤、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等面向居民的服务性工作延伸到各级服务中心办理,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目前,全区6个镇全部建有社区服务中心,22个社区全部建有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113个村全部建有50平方米以上的便民服务站。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卫生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了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目前全区已建立镇级卫生院6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3家,村卫生室1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和区合办公室联网,参合农民住院出院时通过网上结算,现场报销。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平安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突出抓好联保队伍、巡逻队伍、信息联络员队伍“三支队伍”和电子监控网络建设,努力构筑农村社区公共安全防范新格局。积极推动防范关口前移,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个社区都设立了社区调解委员会,组成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队伍,使各类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创造了安定和谐的人居环境。丰富居民精神生活的文化服务平台。利用社区居民学校、远程教育设备等载体,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家庭美德、农业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教育,近年来开展了“五好文明和谐家庭”、“文明村镇”、“邻居节”、“戏曲大舞台”、“百场电影进社区”、“农村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150余次。同时,建成文化大院96处,建设农村书屋30余个,累计开展送戏曲、送演出、送图书、送电影、送书画进农村230余场,培训基层文化骨干500余人次,组建各类业余文艺队伍370余支,形成了区、镇、社区三级文化活动网络,融洽了邻里关系,愉悦了群众身心,营造了文明向上的新风尚,促进了农村的和谐、文明、发展。提升社区环境水平的物业服务平台。抓住旧村改造的有利时机,采取组建物业服务队、引进物业公司的办法,对改造后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引导农民转变生活观念,共组建物业服务队15支,623人,引进物业公司7家,农村社区基本实现了“五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绿化养护、有设施维护。未实施改造的农村,采取组建维修服务队和设立卫生保洁员的办法,对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水电维修、清运垃圾等最基本的物业服务。方便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的便民服务平台。结合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农村社区发展直营店、加盟店、配送中心200余家,其中达到国家级标准的“农家店”107家,全区农家店覆盖率达100%。充分挖掘供销系统资源,全区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589万元,建成综合服务中心25处,其中镇级综合服务中心6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19个,服务项目有日用消费品、农资、理发洗浴、餐饮、电信、银行、维修等,并配套有棋牌室、图书室、乒乓球室、健身区域等,逐步形成了以配送中心为龙头,镇级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

  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化

  张店区人均GDP已经超过1.3万美元,农民生活水平早已达到小康水准,现阶段对生产生活水平的要求主要在于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此,张店区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把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指数作为最终目标,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建立实施了“星级”社区评选活动,使居民幸福指数量化、标准化,增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科学设置“星级”社区评选标准。紧紧围绕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指数这一目标,把农村社区居民幸福指数设定为社区经济、社区服务、社区养老、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七个方面,包括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居民自治、满意度测评等47个指标,并由低到高按照“三星”、“四星”、“五星”的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使农村社区建设有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严格落实“星级”社区奖励办法。“星级”社区由区委、区政府命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初次被评为“四星级”的奖励10000元,初次被评为“五星级”的奖励20000元;复评再次被评为“四星级”的奖励5000元,复评再次被评为“五星级”的奖励10000元; “星级”社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复评,未能达到应有标准的予以降级。经复评降级的不予奖励。“星级”社区评选取得显著效果。自开展“星级”社区评选活动以来,全区达到“四星级”社区建设标准的有6个,达到“三星级”社区建设标准的有14个。建立“星级”社区评选机制,为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提供了健全的体系。通过开展“星级”社区的创建和评选,社区党建明显加强、社区服务明显提高、社区环境明显改善、社区文化更加丰富、社区卫生更加深入、社区治安更加稳定,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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