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分12档,最低每年只须缴费100元
●6万城镇无工作居民符合参保条件
株洲网讯(株洲日报 高晓燕)城镇无工作居民,今后也可参加养老保险了。9月20日,我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连续缴费至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凡是具有株洲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无工作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目前,缴费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档,城区增设1200元、1500元2档,需要参保的市民,只需带好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县(市)区社保局办理即可。
参保人还可拿到省、县(市)区政府的缴费补贴,如按100元档次缴费,则每人每年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则增加5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元。补贴费用也将划入参保者个人账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缴费困难群体,将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
根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约有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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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按个人账户储存额÷139计算。
假设参保人今年45岁,按照100元/年标准缴费,需缴费15年,每缴费1年政府补贴30元,个人账户按3%计息。年满60岁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共有2490元,则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17.9元,基础养老金为每月55元,每月可拿到手的养老金为72.9元,1年可领取养老金874.8元。
2.3万老年居民每月可领养老金 每月标准55元
株洲网讯(株洲日报 高晓燕)10月底前,我市城镇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将领取到养老金,领取从7月起计,按照每月55元的标准,可一次性领取4个月的养老金共220元。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市从今年7月1日起可全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过前期细致的准备,目前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按照规定,在今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未享受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参保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中各县(市)老年居民每月可领55元,城区老年居民每月可领60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处负责人表示,前期摸底,我市共有2.3万名老年居民可不用参保直接领取养老金。目前财政部门正在调整支出、调度资金,预计将于10月底前发放到位。
南四县昨启动保试点
株洲网讯(株洲日报 高晓燕)9月20日,我市正式在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是我市继株洲县、城市四区后,第三批启动的试点。至此,我市已全部纳入保试点范围。
具有本市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保。
保缴费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7个档次,参保补贴、养老金待遇计算方法等,均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