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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农村合作医疗让参合农民得实惠

零零社区网友  2011-09-07  互联网

    近年来,长兴县不断加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力度,提高参合农民补偿率,尤其是对特殊病的政策倾斜,极大地减轻了这部分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家住雉城镇姚家桥村的肖桂娣老人就是受益人群中的一员。

    肖桂娣2007年查出尿毒症后,就一直躺在病床上。不过,在持续的透析治疗下,老人的气色还不错。肖桂娣的小儿子杨有红告诉记者:“现在都去中医院买那个透析的水,都是一车一车地拉,每天要120元,看一次就要好几万元。”

    老人的儿女都是地道的农民,生活并不富裕。一年七八万元的治疗费用,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不过,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对特殊病参合农民的政策倾斜,他们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了。杨有红告诉记者,到今年7月底,他们花去医疗费44000元,而合作医疗就给报销了30000多元,给他们这几个当儿女的帮了大忙。杨有红说:“我们很高兴,国家的政策好,对我们农民看病很优惠。”

    近年来,长兴县农村合作医疗为了有效缓解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出现,在合资金允许的前提下,将一些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结核病、精神类疾病、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瘫痪纳入了特殊病范围,执行特殊病报销政策。同时,逐步增加定点医疗机构,除将湖州市级医院全部纳入定点外,长兴县合还新增了杭州的浙一医院、浙二医院、省人民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上海中山医院、上海华山医院等杭州、上海具有知名度的医院。此外,进一步提高特殊病报销水平,实行特殊病住院累计报销,年度内特殊病多次住院,只扣一次起付基数,并实现累计报销。县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统一的报销政策。特殊病种的门诊药费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参照特殊病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年度报销封顶线与住院相同,为8.5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长兴县患特殊病住院报销达2418人次,报销金额达1047万元,县内住院实际补偿率近60%。下一步,长兴县将以全省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为契机,加大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力度,拟采用特殊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上浮、降低自负比例等形式进一步减轻患特殊病农民的经济负担,加快实现农民人人能看病,家家有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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