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特约记者 杨洪霞 通讯员 陈荣明 李彬鑫 报道:8月30日,郧西县羊尾镇板桥村62岁的村民李家达老人手持第一笔两个月110元的养老金和一张农行惠农卡,高兴地说:“我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按月领养老金了。”今年省政府将郧西县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工作试点县,该县目前已有8万名农村老人和城里人一样可以按月领养老金了。
保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国家出台的免除农业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重大惠农政策的又一项“惠民工程”。据了解,此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对象为60周岁以上、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郧西县于7月1日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8个乡镇(场、区)已分别举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首发仪式,4466名60周岁以上老人领取了首批两个月110元的养老金。
按政策规定,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或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自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郧西县通过深入宣传发动,已完成60周岁以上老人的信息采集工作,全县 80000名60周岁以上的农民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据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纳和政府补贴构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置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等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以后依据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目前按每人每年30元确定。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中央确定为每人每月55元,今后按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对于长期缴费的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当前,郧西县人社部门已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已全部记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