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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1366万医疗补助资金补给优抚对象

网友投稿  2011-09-05  互联网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全省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36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补助、住院医疗补助、定额门诊补助等。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作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的长效机制,是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基础上,为全省优抚对象建立的一项特殊医疗保障制度,通过实施这项制度,全省优抚对象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目前达到95%-100%。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下达地方医疗补助资金时强调,各级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就医问题。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9-05/150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