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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合江按四川省最高限设定参合农民医疗补助标准

零零社区网友  2011-08-18  互联网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近日,笔者从合江县卫生部门获悉,合江县第五次调整合补偿政策,从8月10日起,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规定的最高限设定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偿标准,使该县参合农民受益程度达全省最高水平,进一步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此次主要从4个方面让参合农民更受益:

提高报销封顶线,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封顶线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20种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提高报销比例,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由75% 提高到85%,县级(民营)定点医疗机构由60%提高到75%,统筹地外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由35%提高到5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公立医疗机构由30%提高到50%,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由25%提高到40%。单次超过100元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费按其费用的60%进入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费用进行报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60%。

开展肾功衰透析、肾移植和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合保障试点,按总医疗费用70%予以报销。

提高二次救助补偿金额,凡特重大病一次住院治疗费用总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按规定报销后再按住院治疗费用总额的20%予以补助。

据悉,合江县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从2011年8月10日起施行。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8-18/150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