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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新农合报销比例再创新高

网友投稿  2011-08-10  互联网

  人民网济南8月10日电 近日,博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传来消息,合报销补偿比例再创新高。

  据了解,博兴县合办的最新报销补偿方案规定,二级定点医院报销补偿标准进行系列调整。

  起付线500元,医药费用在50000元以内的部分,由按55%报销调整为按照60%的比例报销;5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80%的比例报销。

  非定点医院的报销补偿标准调整为,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起付线由800元调整为500元,住院费用由按25%报销提高为按照35%的比例报销;未按照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仍按应报销补偿比例的60%报销。

  协议管理的市外二级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标准调整为,起付线由500元,按照50%的比例报销;协议管理的市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标准调整为,起付线500元,按照35%的比例报销。

  据博兴县合办工作人员介绍,最新补偿方案已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患者8月1日后入院的,执行此标准,8月1日前入院的,执行原有标准。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8-10/150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