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初从省卫生厅获悉:为保障农民基本医疗需求和满足临床诊治疑难重症需要,174种医院内部制剂纳入合报销范围。
省卫生厅于7月下旬组织专家对部分市及省级定点医院上报的215种医院内部制剂进行了评审,确定将其中的174种纳入合报销药品范围,只限在本院临床使用。其中,山西省中医院128种,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16种,太钢集团总医院2种,太原市类风湿病医院13种,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6种,太原市泽亿糖尿病医院 3种,左权县人民医院5种,闻喜县红十字会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1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