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应对自然灾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发展农村保险,有利于推动解决“三农”问题,服务社会主义村建设。特别是在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抵御风险的能力仍然不高的现阶段,加快推进农村保险发展,意义重大。河南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和农村人口大省,其农村保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剖析个案,有利于寻求对策突破发展瓶颈,推动农村保险科学发展。
“十一五”河南农村保险发展成效
“十一五”以来,河南农村经济社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态势,保险业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农村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截至2010年底,河南全省县级保险分支机构763家,平均每个县7家;河南全省乡镇保险营销服务部2509家,平均每个乡镇1.33家。河南全省 1882个乡镇中有1601个设有保险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85%。目前,河南全省农村保险从业人数达7万人,比“十五”末增加一倍,每百万农村人口保险从业人数超过1000人。二是农村保险业务取得较快发展。2010年全省农村保费收入115.28亿元,五年来年均增长41.14%,其中农村财产险和人身险年均增长分别为39%和47.21%,农业保险年均增长205.72%。全省农村人均保费支出185.32元,比2005年增加了155.59元,农村保费收入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为3.76%,比2005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三是农村保险产品日益多元化。2010年农村市场销售的保险产品有 474款,比2005年增加了369款,基本覆盖了机动车辆、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健康医疗、农业生产、投资理财等领域,初步满足了广大农民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农村保险服务能力逐步增强。2010年河南保险业在农村的赔款和给付14.68亿元,五年来年均增长33.9%。
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农村保险保障程度较低。一是农业保险覆盖面较窄。河南农作物播种面积居全国第1位,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居全国第2位,但2010年河南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79亿元,仅居全国第17位,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1.3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6个百分点。如2010年,能繁母猪保险共承保85.8万头,承保率仅为18%左右,比2009年、2008年和2007年分别低32.63个、78.28个和31个百分点。二是农民人身保障水平较低。农村意外伤害事故较多,急需保险机制进行风险分担,但现实情况很不乐观。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河南农村发生的各类意外事故近20万起,有保险保障的仅占13% 左右。特别是在一些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保险保障程度堪忧。在煤炭生产中,2009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煤矿事故52起,死亡149人,2010年发生伤亡事故 31起,死亡237人,按照人均50万~60万元计算,每年大约需要1亿~2亿元赔偿款,据了解,商业保险在这些事故中的作用还没得到很好发挥,给善后处理工作带来了困难。三是农村“五小车辆”承保率极低。以2009年为例,全省有大中小型拖拉机390.22万台,配套农具719.09万部;农用运输车 215.73万辆;摩托车508.69万辆;各种农机约1898万台(部)。河南农用车辆交强险承保率不足20%,拖拉机承保率只有0.79%,摩托车承保率仅有12.62%,农机具保险更是空白。
(二)农村保险发展环境仍需要优化。一是基层政策支持力度弱化。省政府统一推动的农业保险工作在个别市、县得不到落实,一些县、乡既没有成立牵头组织,也没有建立协调机制,致使农业保险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县级财政农业保险补贴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2009年和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地市及县级财政补贴平均到位率分别为82.67%和92.84%,部分县财政补贴到位率不足30%。二是基层行政执法存在不规范现象。一些地方以非法聚会、保险条款费率未向当地报批等不正当理由对保险机构进行检查和罚款,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保险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全省各市县对基层保险机构的处罚达42家次,罚款总额184.13万元。三是基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推动仍有缺失。一些地方防疫部门不配合保险公司对染疾而死的牲畜实施无害化处理,给保险承保和理赔工作带来很大阻力。一些乡镇工作方法简单化,把水稻保险赔款按每亩5元平均发放,严重偏离了农业保险发展的初衷,农民意见很大。
影响农村保险发展的原因探析
(一)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客观上束缚了农村保险的发展。河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但农村社会的经济基础仍不牢固,农民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依然偏低,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农村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以2009年为例,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少346元,列全国第17位、中部六省第3位,仅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3.4%。从历史数据分析,恩格尔系数与保险消费存在密切的负相关关系,当前河南农村居民全年人均总支出5220元,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6%,低于城镇2个百分点,大量的保险需求还未释放。当前农村传统消费习惯仍然占主导地位,扩大再生产、生活必需品支出占到总支出的90%以上,老百姓主动考虑购买保险保障的意愿还不强。
(二)观念陈旧主观上阻碍了保险功能与作用的发挥。一是基层干部对保险功能作用认识仍然不足。部分基层政府领导缺乏现代公共管理意识,不善于运用保险机制转嫁风险、提高公共管理效能。一些基层政府尤其是乡镇由于认识上存有误区,把政策性农业保险简单地看作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配套措施跟进不够,导致保险公司的承保和理赔存在较大阻力。一些乡村干部缺乏对保险的基本认知,存在“保险是给农民增加负担”、“农业保险给政府添麻烦”的思想。二是农民保险意识依旧淡薄。广大农村地区长期以来受传统文化观念影响,养儿防老、靠天吃饭等思想根深蒂固,侥幸心理、命中注定等意识强烈,缺乏现代风险意识和保险观念,对保险保障诉求弱化。
(三)农村保险发展基础薄弱制约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当前,河南农村保险市场起点低、基础差、底子薄,影响和制约了保险业服务农村、保障农民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农村保险市场主体不够健全。机构配置不全,服务功能弱化,即使业务规模相对较大、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人保、国寿等保险公司,其县级以下保险分支机构的经费、车辆和人员配置仍然不足。二是农村保险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农村保险营销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比29.17%,高中占比59.34%,大专占比10%,知识层次普遍较低,保险金融知识接受能力较弱。基层保险机构高管和工作人员的合规经营意识淡薄,服务能力和素质仍不能适应农村保险发展的要求。三是农村特色的保险产品匮乏。许多保险产品缺少差异性和适应性,城市和农村同一条款费率,缴费高、期限长、偏重投资理财,与农村的实际需求严重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