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从2011年开始对乡镇(街道)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合付费制度改革。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定点医疗机构院长任副组长,各级合办负责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实施合付费制度改革过程中,领导小组对付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协调,并对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改革方案切实可行。
二是开展基线调查。自去年开始对市直三家医疗单位实施改革试点,聘请专家进行基线调查,按比例抽取病历进行抽样分析。对三家市直医疗单位实施按床日付费,根据2009年、2010年上半年参合农民在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总数、疾病诊断、住院天数、住院费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按照不同医疗机构、不同疾病特征、不同疾病护理级别进行分类,确定每床日付费标准。通过对往年住院病历进行分类,剔除不合理医疗费用,确定各单位合基金预付标准,每月按测算的补偿标准金额90%预付合基金,年终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超过测算的医疗费用补偿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自付。
三是创新分组控制模式。针对由于乡镇(街道)卫生院住院人数相对较少,医治的病种较为单一,单纯按病种分类并不能有效控制其不合理费用增长的现象,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实行分组控制,以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在13家乡镇(街道)定点医院住院参合农民各类疾病的住院人次、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床日费用情况为基准,通过科学、客观地对患者住院的各种指标在不同的住院费用上的分布进行测算,将13家乡镇(街道)定点医院分成四组,每组按住院费用分布情况分成六类,再确定不同组医疗机构每组次均住院费用、床日费用、平均住院天数。根据2011年1月至4月住院人数、自费药品比率确定总额预付合补偿基金,季末再按当年实际发生住院人数进行调整。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为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曲阜市合办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病历进行抽查核审,每年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合工作系统检查。实行考核结果与拨付资金挂钩的奖惩办法,市合办每月预拨付合补偿资金时,预留10%资金,待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拨付预留的合补偿资金,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费用控制改革方案,有效控制其不合理费用增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通过对市直三家医疗机构实施付费制度改革,有效控制了次均住院费用的增长,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2011 年次均住院费用同期增长率由2010年16.13%下降到10.28%。同时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医疗收入并未受到影响,2011年1-5月份住院人次同期增长19.06%,医疗收入同期增长28.19%。实施付费制度改革,有效减少了合基金的支出,截止到2011年3月底,节省合基金支出 200.97万元,参合农民节约医疗费用支出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