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报销补偿1.2亿元,住院次均补偿1460.34元
自今年4月1日及6月1日两次“增资提标”以来,玉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初步实现“基本医疗高补偿、大病救助全覆盖、老年慢病有保障”三大目标,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我们有病也敢上医院看了!”记者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卫生院、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卫生院和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大树村卫生所实地调查采访时,受访群众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在玉溪市,农村群众小病拖、慢病磨、大病看不起的情况正在成为历史。
目前,玉溪市合人均筹资标准较2010年的140元已得到大幅度提高,其中,红塔区、新平县达到310元,其余7县达到290元,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的80元和6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从2010年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加上最高可达6万元的大病救助,全市参合农民每年每人可获得的补偿救助金额最高可达到16万元。今后,参合农民多数重大疾病均可得到及时医治和有效救助。
据了解,玉溪市目前对参合农民普通门诊已不设起付线,补偿标准每人每年累计不低于2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为乡镇医院95%至100%,县区医院 75%至90%,省市医院55%至70%,初步实现基本医疗高补偿;在参合农民普通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每人每年10万元的基础上,对单次住院费用达到 1万元以上者,扣除规定报销金额后,对符合报销政策的自付部分再次给予比例达50%至60%,最高限额为6万元的补偿,形成大病救助全覆盖;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慢性病门诊定额补偿,15种慢性病每年定额补偿从过去的60至200元提高到700元至5万元。
2006年,玉溪市自筹资金,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去年12月,玉溪市又出台《关于提高农民基本医疗和健康水平的决定》,决定从2011年起,市县两级每年投入2.7亿元的巨额财政资金,大幅度提高全市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
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市共有167.82万人次得到新政策补偿,其中,门诊160.90万人次,住院6.92万人次,受益面达 107.56%。医药总费用2.66亿元,合报销补偿1.2亿元,住院次均补偿1460.34元。玉溪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邓雪松告诉记者,补偿标准提高后,大病救助补偿效果显著,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