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农村教育医疗 > 正文 返回 打印

兰州医保取消户籍限制 农民工可参保

网友投稿  2011-07-22  互联网

中广网兰州7月22日消息(记者张孝成)兰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取消户籍限制,农民工及其子女也可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从下月起,兰州开始办理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往年相比,新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扩大,除城关区外,在兰州居住生活的外来人员也被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户口在外地的农民工子女将通过学校核实身份后办理医保。没有参加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只要持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也可以登记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兰州新年度医保规定:居民连续参保三年后,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同时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民工,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率上限均为60%。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7-22/150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