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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网友投稿  2011-07-19  互联网

    新华社银川7月19日电(记者 张钦)记者19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了解到,宁夏从7月开始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即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学武介绍,宁夏凡年满16岁的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养老金发放标准和困难群体缴费补贴等政策也全部统一。

    宁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12个档次,比国家规定的标准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对应这12个档次,当地政府分别给予参保缴费30元至200元的补贴。

    宁夏的重度残疾人可免缴个人最低缴费标准,其费用全部由宁夏地方政府补贴;低保家庭可获得相当于个人最低缴费标准50%的缴费补贴。

    自治区政府第97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7月开始,宁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只要年满60岁,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奖励性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

    宁夏从2009年起开展村养老保险试点,目前已实现县、市、区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截至2011年6月底,宁夏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七成以上,有33.6万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领到了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在此之前,宁夏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又解决了临时工、家属工等参加养老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但城镇非就业居民尚未被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范围。自治区主席王正伟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城镇非就业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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