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卫生建设,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基层”的核心内容,也是医改实施中的重点任务。
夯实基层卫生基础,发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扎根群众、服务大众的优势,是有效保障民生的具体行动,也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使基层卫生服务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必备条件。
基层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医改实施的成效与成败。5月6日,全区基层卫生和合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要求全区各地卫生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基层卫生和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重心放在基层。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区卫生部门正着手从各个方面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改革,同时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基层群众在看病、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得到更多实惠。
合惠民力度加大
关键词:230元/人年 全覆盖 门诊统筹
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合制度使参合农民获得了更多的利益。
2010年,全区有3800多万农民参加了合,参合率达93.1%,为历史最高。人均年筹资水平达到150元,比2009年提高了50元,合政策范围住院补偿比例达61.8%,最高支付限额也由3万元提高到3.5万元,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2011年,我区合参合率将稳定在90%以上,力争达到95%,并进一步加大合的惠民力度,提高合筹资标准,这已是合启动以来第四次提高筹资标准。
在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加大了投入,今年全区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30元。各级财政对合补助资金由每人每年 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124元/人年,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为76元/人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30元/人年。
为提高合保障水平,我区还将提高合住院补偿比例,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达7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5万元提高至不低于5万元的目标。同时,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也将调整住院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由80%提高至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55%提高至60%。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印发的《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我区在原有12种慢性病补偿的基础上,还将扩大慢性病补偿范围,重症地中海贫血、重症精神病等慢性非传染疾病的门诊治疗都将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此外,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等9项康复项目也将纳入住院统筹补偿范围。
今年,我区还将推进门诊统筹实现全区全覆盖、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实现全区全覆盖、自治区与各县信息联网和村级合网上报账全覆盖的3项合工作的“全覆盖”。
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
关键词:源头 监管 一体化
2010年2月、9月和今年4月,我区分别启动了第一、二批和第三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全区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全覆盖。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起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在试点地区终止了以药养医的旧体制。
为确保群众享受到医改的成果和实惠,我区将控制基层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增长作为今年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1年,我区卫生部门将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防止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的事件出现,并根据各地实际,出台单病种限价规定,建立费用预付、总量包干的办法,从源头控制高医疗费用的出现。
自治区卫生厅还将控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增长纳入全区规范性卫生院和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工作,凡是费用增长的,不得评为规范卫生院先进单位和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建议卫生局撤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同时,严格审查费用增加的原因,凡查出不合理增长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乡村一体化也是医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一体化管理探索规范乡村卫生机构的行政、业务、药械的管理,搭建落实农村各项任务的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推动合门诊统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目前,我区已在容县、平果、鹿寨、藤县、岑溪等地开展了乡村工作一体化管理试点,并准备今年适时在试点地区召开现场会议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为规范这项工作开展,我区正在制定乡村一体化卫生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