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近日,铜仁市出台文件对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和临时救助资金进行了调整,人民群众直接受益。
文件规定,农村低保“二类”对象和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的住院救助比例由原来符合救助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的60%调整为80%进行救助;城市低保“B、C类”对象和农村低保“三类”对象,由原来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的40%调整为60%进行救助;符合条件的其他困难对象,由原来符合救助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的20%调整为40%进行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参照优抚医疗补助方案执行;年救助封顶线由原2万元调整为5万元;白血病、癌症等绝症患者的医前救助范围由原“3000元至5000元“调整为“3000元至10000元”;重度精神病患者医前救助由原3000元调整为不低于3000元。
此次对全市医疗救助比例的及时、大幅调高,使城乡困群众得到了实惠,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实质性帮助,切实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