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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新农合500万元二次补偿惠群众

网友投稿  2011-04-20  互联网

  金黔在线讯 湄潭县用上年合统筹基金结余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因重大疾病住院产生大额医药费,个人承担在5000元以上的参合农民,属于县合报销范围的,给予二次补偿。

  补偿标准为个人承担医药费用的40%—60%。另外,癌症、白血病、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报销时凭疾病证明书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的标准。

  此次共有患有重大疾病的1132名参合农民再次受益,发放补助基金共计563万元,人均获补助4974元。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4-20/149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