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兴宁市刁坊镇新光村的钟先生向本栏反映,去年底,他母亲因骨折到医院看病住院花费了2000多元。当他到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简称合医办)报销时,却被告知目前合经费尚未到位,暂时不能领取补偿款。对此,钟先生感到十分困惑。
经费未到位补偿款难领
钟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26日,他母亲何女士因骨折到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骨科治疗,今年1月2 日出院,共用去医疗费2000多元。何女士参加了合,而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也是合定点医院,按规定可享受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在母亲出院后不久,钟先生便拿齐相关材料到刁坊镇合医办报销医疗费用。然而,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由于财政经费未到位,补偿款无法及时发放,并建议他2月18日以后再来办理。3月2日,当钟先生再次到镇合医办时,却因工作人员下乡去了而未能办理。由于住在村里,加上要照顾年迈的母亲,钟先生便委托居住在刁坊圩镇的朋友帮忙办理。13日,朋友告诉钟先生,工作人员表示财政经费仍未到账,可办理报销申请,但暂时无法领取补偿款。为什么财政经费迟迟没有到位?医疗费用补偿款何时才能领取?钟先生对此感到很疑惑。
财政拨款到账后可领取
就钟先生的问题,刁坊镇合医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解释,兴宁市合补偿款由该市财政局统一拨款,在每月中旬将当月的合补偿款打入各镇(街道)合医办的财政专用账户。去年年底,办理特殊病种门诊费和梅州市人民医院及市外就医费用报销的群众骤增,所需报销的金额超出了预付款额。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在到位的合补偿款全部支付给群众报销后,继续受理报销申请,但只能按照先后顺序办理报销手续,导致部分群众不能及时领取补偿金。工作人员调查发现,何女士的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审批资料于今年3月9日经刁坊镇合医办审核后已报送兴宁市合作医疗办,并已核定其补偿款为1600多元,预计可在4月20 日财政拨款到账后领取。
财政部门将作拨款调整
兴宁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负责人表示,根据该市合医办上报的材料,该局已于15日将当月补偿款核拨到刁坊镇合专账。同时,针对财政下拨的合补偿款暂时不够支付的特殊情况,该局将作出拨款调整。目前,该局已通知刁坊镇合医办向该市合医办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资料,通过该市合医办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增拨资金。接到手续齐全的申请报告后,财政部门将马上办理增拨资金手续,把调整后的款项打入刁坊镇合专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