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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

网友投稿  2011-04-13  互联网

  本报资溪讯 今年以来,资溪县纪委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药价高、服务差等问题入手,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并突出抓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

  坚持原则,严格基金的使用程序。对合基金坚持“收支分离、专款专用、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原则,县合管办在银行开设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县财政局负责管理,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结算补偿,县合管办负责审核补偿的合理性,信用合作社及时报销支付,县财政局负责监督基金的用途,从而做到“卫生部门管事不管钱、财政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合理分工,互相制约。

  建立机制,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实行轻微疾病最高限价制,严查不合理收费;对定点医疗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既确保患者康复出院,又控制住院天数和医疗费用标准;坚决执行医疗用药规定,严格目录用药,超规定范围用药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否则药品费用一律由定点医院承担;进一步严格转诊制度,避免高标准医疗服务消费所带来的高额医疗开支,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加强监督,明晰基金的使用情况。定期对定点医院和病人进行抽查,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套报资金的现象发生。基金的补偿使用情况以村为单位按月进行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察局一年至少两次督办督查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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