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院有保障,看病吃药的负担有所分担,这是参加合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年起,好处远不止这些,我省将大幅度提高合的人均筹资标准,以往住院才能报销的限制将完全解除,参合群众在医院看门诊的费用也可报销。
昨日,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出台的《福建省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据悉,全省参合人均筹资标准最低将达到每人每年230元,每年85%的统筹基金将用在参合农民看病身上。新政策将从今年5月起正式实施,而1-4月份看病的参合群众报销费用还可以按照新规追补。 本报记者 张 王晓
合报销封顶线不低于7万元
从2011年起,我省大面积调整合的住院统筹补偿方案,参合农民在一个保障年度内一次或多次住院累计可获得最高补偿金额将大幅提升,封顶线将从去年的不低于6万元提升至不低于7万元,各地将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具体的封顶线标准。
不仅如此,合筹资标准今年也大幅提升,各级政府对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省级财政会给予分档补助。而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最低230元的缴费标准,即可让农民群众享受到合的各项报销政策。
三级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
今年,合的住院乡级、县级、县以上(县外)住院报销比例也普遍上涨,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补偿比例由去年的80%提升至90%,也就是说在乡镇卫生院住院,90%的费用都可以报销;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由去年的65%提升至75%;县以上住院补偿比例由去年的40%提升至50%。
对于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特大病种,确需转到上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县级医疗机构提出具体的病种,审批合格后,即使在县以上医院住院,一样可以比照县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支付。简言之,这些特殊病种如果在市区医院一样可以按照75%的比例报销,而不是按50%。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才能报销
在2010年,全省只有25个县市开展了普通门诊统筹,从今年6月底起,全省所有参合群众,如果患了伤风感冒这类的小病看门诊一样可以报销。
省卫生厅确定,我省在6月底前将合普通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补偿比例为30%-50%,报销费用最高20元封顶,每户家庭一年看门诊报销的费用不低于120元。如果看门诊花了30元,最低可报销9元钱。
不过,目前并非在所有医疗机构看门诊都能报销,我省将合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暂定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今后将逐步扩大范围。
农村白血病儿童纳入保障范畴
《意见》提出,适当提高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水平。重大疾病住院自付费用超出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偿,最高支付限额 20万元。重症尿毒症(透析)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2万元。将重性精神病人的门诊药物治疗费用纳入甲类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封顶线不低于800元。
而参合农村儿童的重大疾病也将得到保障,全省所有农村的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将全面纳入保障范畴,个人只需要支付30%左右的费用。
另外,包括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在内的9项医疗康复项目也在今年纳入合保障范围。如果参合群众花了1000元在县医院进行了上述康复项目,其中的750元是可以报销的,这项政策在以往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