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健康网讯:3月25日,随着长兴县等最后一批4个县(市、区)正式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我省所有90个县(市、区)的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165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538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标志着浙江省的基本药物制度已初步建立,并提前一年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省全覆盖。
自2010年2月25日以来,浙江省所有90个县(市、区)分批启动了以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统一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组织结算、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的“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药物制度。这项制度的核心就是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而改变“以药养医”机制。
实施首年为群众减少药费支出18.09亿元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一年以来,药品费用出现了两个“显著下降”,累计为群众减少药品支出费用18.09亿元。截至今年2月底的统计数据显示:药品价格显著下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价格平均降幅33%,门急诊均次药费51.6元,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下降了 29.65%。每人次住院费用显著下降,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钱下降了9.29%,让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常见病在社区诊治已成大多数群众首选
一年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达7101.32万人次,同比增长了18.75%,常见病在社区诊治已成为大多数群众的首选。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机制没有了基础,医务人员的处方也进一步规范合理,滥用激素、抗生素和大输液等不合理现象明显好转,基本药物价格更趋合理、群众医药费用明显下降,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得到了有效提高,大部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都选择了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逐步显现
一年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下拨补助资金13.62亿元,确保了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从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转向以提高服务内涵、加强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效益为主。基层医务人员能够有一个更加规范的工作环境,更加重视基本技能、提高诊疗水平、处理好医患关系。公卫、医技、护理等基层医务人员其社会价值进一步得到体现,能够更加安心从事本职工作。
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初步建立
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和配送体系。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完成了国家基本药物5246个产品、省增补药物1106个产品和全品种14317个产品的集中招标工作。通过集中采购,药品采购价格总体下降,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药物、全品种药物与国家指导价相比分别下降了45.3%、49.1%和40.61%;药品采购渠道得到了规范,全省药品采购价格逐步统一,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首次实现了药品同省同价;实行统一的配送制度,减少了中间环节,统一了配送渠道,药品质量管理更加规范。
2010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采购平台采购药品200.16亿,其中国家基本药物18.67亿、省增补药物8.54亿、全品种药品172.95亿,配送及时率达90%以上。
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有效推进
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切断了“以药养医”的渠道,推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综合改革政策的出台和体制机制的转变。一是推动了基层医疗机构定性定编工作。省编办和卫生等部门明确了基层医疗机构性质和定编标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编制48172名,增长 152%。二是推动了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建立。省有关部门下发了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全省所有地区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三是推动了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发改和卫生等部门明确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补助政策,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计划,并落实专项建设资金。四是各地加快非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改革力度,通过回购和购买服务形式,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体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五是促进了医保政策的完善。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进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合用药目录并按甲类药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