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不是我住进敬老院,不是政府给我治病,我哪能有今天?”2月10日,禹州市方山镇五保老人袁国贤说起住院的经历,满怀感激之情。
袁国贤今年72岁,住在禹州市方山镇敬老院。1月2日,他因肺心病住院治疗,入院时已经病危。经过医生的精心救治,他于同月19日治愈出院。治疗花了5432元,政府部门为他解决了费用问题,其中合补偿2421元,民政救助3011元。
为从根本上解决五保对象治病难问题,自2011年1月起,禹州市在许昌市率先实施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定点医院治疗、医疗费用全额救助的新举措。具体做法是:政府出资使五保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集中供养五保对象需住院治疗时,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垫付,治愈出院后,先由合给予补偿,剩余的合理费用,再由市民政局给予全额救助,个人不用掏一分钱。
据悉,禹州市共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4826人,截至1月底,已有36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住院治疗,其中23位治愈出院,共花费医疗费用62741.29元,合补偿22274.7元,民政医疗救助40466.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