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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合补偿标准提高住院补偿比例提高了10到25个百分点 封顶

零零社区网友  2011-01-26  互联网

本报讯 对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来说,今年的合政策将更加惠民,在各级合定点医疗机构看病的补偿比例再次上调。
今年,合筹资标准又一次作了提高,市区及靖江市提高到不低于2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150元;其他市不低于18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140元。鼓励有条件的市(区)按照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3%,制定本地合筹资标准,其中农民个人缴纳部分不超过30%。
与之相对应,对农民在合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发生的费用的补偿标准,也作了提高。其中门诊统筹在村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村级补偿比例不低于30%,乡村补偿比例级差保持10个百分点,年补偿封顶线一般不低于人均筹资标准。
进行住院治疗的,视不同等级和区域的医疗机构,设不同的补偿比例标准。市卫生局疾妇处处长许春林介绍,我市各市(区)具体的补偿比例由各地自己决定,市出台指导线。泰州市范围内住院补偿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内异地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设定为700-8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设定为800-1000元;可报销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按 70%-80%比例补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按55%-65%比例补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内异地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按45%-55%比例补偿,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按30%-45%比例补偿;当年内实际获得补偿金相加后,住院补偿封顶线不低于8万元,有条件的市(区)还可以适当提高。相对于2009年的政策,住院补偿比例提高了10到25个百分点,封顶金额提高了2万元。
许春林介绍,只要是户籍在泰州市的农村居民,包括户籍在泰已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和学生,都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合。城乡接合部可根据其家庭享受的计划生育政策、退伍兵安置政策和城市低保政策来界定其是否属农村居民。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可随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其他农民工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合或务工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注意的是,不能重复参加享受政府补助的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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