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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近28万农民受益新农合

网友投稿  2011-01-18  互联网

来自平果县卫生局合管办的一组数据鼓舞人心,2010年全县合参合率再度提高,达到95.98%,参合农民达358587人;截至 2010年12月31日,全县共筹集合基金5378.805万元,目前已全部到位;全县累计支付金额为5192.25万元,共有276104人次受益,受益率76.99%。基金使用率96.53 %,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 63.84 %。过去“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的看病难问题成为了老黄历,越来越多的平果农民从合中受益,而政府也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合的收缴、报销工作,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早部署,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2009年10月全县召开2010年度合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县的合筹资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或联系卫生工作领导,各乡(镇)政府乡(镇)长、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会后,各乡镇按照会议的要求,先后召开了本乡镇的合工作会议,对本乡镇的合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县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筹资工作的通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

加强合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政策家喻户晓。去年伊始,平果县各村各户都收到了《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关于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参加2010年合的通知》和《致外出务工经商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三份材料;各乡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发动,耐心细致做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让农民人人知晓、户户明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内容,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参合意识,促使更多的农民自觉自愿参加合作医疗。此外,各乡镇在卫生院、村民委村务公开栏张贴《温馨提示》,说明参合缴费截止日期和当年的报销比例等,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县有线电视台每周播放工作进展情况。

完善管理经办体系,提高管理经办能力。2010年平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正式更名为“平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同时在12个乡镇设立经办点,核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编制为44名。同时为县、乡合管办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电脑桌椅、铁皮公文柜、电动装订机、空调等办公设备。除外还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管理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全县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三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即时结算培训班、合信息化管理信息员培训班、合信息管理系统药品和诊疗项目匹配培训班。

调整补偿方案,不断提高补偿水平。平果县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修订)》,结合本县实际,广泛征求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保持总体方案稳定的前提下,制定了2010年合基金补偿技术方案, 进一步完善合制度。一是调整住院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由75%调整为80%,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由45%调整为50%,市以上住院偿比例由35%调整为40%。二是实行门诊统筹,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率。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40%,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10%,门诊补偿封顶金额为每年每人1000元。三是确定住院补偿和重大疾病封顶金额,住院补偿封顶金额为1万元,重大疾病封顶金额为为2万元。四是对慢性病补偿限额为600元封顶。五是住院分娩定额补偿由平产150元提高到200元。

加强日常报销材料审核,确保合作医疗基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止2010年12月31日,县合管中心对乡级合经办点和3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代办点已经审核的病历、收款发票和报账清单等报销材料审核共276104人次。县合管中心坚持对各乡镇合经办点和县直定点医疗机构代办点的报销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在报账过程中严格审核合病历、台账及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均不给予报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得益。

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报销工作正常运行。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所有合资金的拨付均通过转账支票来完成,做到“见账不见钱”,合资金做到安全封闭运行。首先是每个月初向县财政申请合专款回拨,然后,根据县合管办审核员提供的报销审核清单数额,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合管办和县直定点医疗机构代办点,以便能给参合农民及时报销。截止2010年9月31日,共向县财政申请合专款回拨9次,下拨373笔报销专款共 3650.1972万元,全部兑现到各乡镇合管办和县直定点医疗机构代办点的报销农户手中。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一是强化补偿审核工作,对医药费报销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二是加强对合基金的监管。对基金的预算、筹集、支付等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将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帐钱分开,做到县财政管钱不管帐,银行见钱不见帐,县合管办管帐不管钱。县合管办严格按照资金报销管理程序报销,确保资金运行平稳。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要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费药品、自费检查项目的使用,对参合农民在就诊过程中,使用《基本用药目录》药品比例县级达到95%以上,乡镇和村级达到 98%以上。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出入院标准,实行双向转诊制度;严格遵循用药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不合理检查、大处方行为。对使用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及检查项目等实行事先告知制度。四是坚持公示制度,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医疗收费项目及价格、合报销范围及补偿比例等进行公示。定期公布合基金对农民的补偿、具体收支、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和参合农民的直接监督。五是加强违法违纪案件处理。年内,处理了一起定点医疗机构收费员套取合基金的案件,涉及金额2703.52元,并责成该定点医疗机构给予当事人违纪问题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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