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2日,从2011年全区民政工作会上传来好消息:今年我区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使50多万城乡低保对象受惠。
据悉,今年全区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将提高20-30元,农村低保标准将由年人均900元提高至1200元,并适度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为全区55万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发放人均120元的临时价格补贴和春节饺子费,为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发放人均50元冬季取暖补贴,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100元冬季取暖补贴。
此外,在社会城乡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均有诸多惠民新政策出台:建立完善低保标准、临时物价补贴与物价指数相协调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动态、分类救助;规划建设天河湾老年产业园,新增养老床位500张,重点解决生态移民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问题;将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建立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在全区推行和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完成宁夏老年福利中心一、二期项目并投入运营,使2000多名老人和600名孤儿入住“新家”;新建4个县级综合福利中心和红寺堡菊花台村智障人员生活照料中心;再建10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将城市享受高龄老人津贴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没有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老人;将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高龄老人津贴统一提高到川区水平;探索建立贫困家庭中重度残疾人或孤残人员福利津贴制度,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