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年关,徽县民政部门及早把低保金发放到了城乡困难群众的手里,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难题。徽县认真落实城乡低保等民生工程,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生活。2010年1—12月,徽县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851.9488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55.3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180万元,使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去年,徽县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作为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不断完善城市低保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城市低保工作网络,去年5月份,县上把城市低保提高10%,并建立了低保对象每季申报制度,在全县设立了17个发放点,开设了20个低保金发放专户,做到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在申请、审核、审批环节上严格落实“三榜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透明度,建立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金额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去年1—12月份,全县发放城市低保金1072.56万元。与此同时,徽县认真实施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纯收入728元提高到850元。建立健全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加大城乡低保群众排摸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智障人和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和生活较为困难的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农村居民等进行及时有效的救助帮扶。去年1—12月份,全县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779.3888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55.36万元,使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