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合普通门诊统筹今年在洛江、惠安、德化试点的基础上,下月起将扩至泉港、石狮。2012年前,泉州市全市将实现合普通门诊统筹。
合普通门诊统筹,针对参合农民,除了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以外的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合门诊统筹基金给予一定补偿。
试点县(市、区)的参合农民,只要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就可享受普通门诊补偿。普通门诊补偿不设起伏线,实行限额控制、比例补偿。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补偿,试点初期补偿30%左右,最高不超过50%,以户为单位,年度封顶原则上不低于80元,户内人员统筹使用。次均门诊补偿限额原则上不高于15元,即看一次门诊小病最高可报销15元。
此外,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后结算制,群众看病报销当场减免,垫付的补偿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县合管办进行结算。